外教打踹学生是怎么回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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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22日,湖北省宜城市,在新学期开学之际,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检察官走进宜城市南街小学,通过和学生现场互动、情景剧演示、面对面讲解的方式,教孩子们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。

昨日上午,北京市某幼儿园内外教老师打孩子一事引发网友热议。幼儿园负责人邵老师告诉记者,园方认为涉事老师事发时存在过激行为,已决定开除。

临近六一儿童节,“校园暴力”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,昨天上午,怀柔法院召开“六一”主题开放日暨校园安全警示新闻通报会通报相关案例及调研结果,近年53件涉校园安全案件,51件均是在校园内人员伤害。其中除了学生间的欺凌外,不乏老师、教官殴打学生案件。

外教打踹幼儿园男童

昨日上午,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,一位黑人外教老师从红色座椅上拎起一个穿粉红短袖衬衫的小男孩,将他丢到地上,又提到另一凳子上,随后打了一下男孩的头部,并踢了孩子一脚。小男孩一直背对画面,没有反抗。

新京报记者证实,事发幼儿园为位于海淀区世纪城翠叠园小区10号楼的奥方星全外教幼儿园。园方负责人邵老师告诉记者,学校放假,园方还在调查视频中整个事情的经过,不便透露有关孩子和老师的具体信息。

“这位黑人老师平日对孩子们都很好,孩子家长对他都很认可。当时可能孩子淘气,老师教育一下。”昨天上午,邵老师告诉记者,学校不想因为这种意外情况开除他,但还需要和所有家长商议清楚后决定。

当天下午,邵老师再次表示,园方考虑到该外教确实存在过激行为,影响恶劣,最终决定开除该外教老师“艾玛(音译)”。

校内人员涉校园安全案件比例上升

据怀柔法院副院长刘景文介绍,学校伤害案件的一大特点是学生之间的伤害成为伤害主流。近年来,学校的安全意识不断强化,每个校园都已经配备校警,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后的伤害案件比率锐减。近年53件涉校园安全案件,51件案件都是校内人员伤害。

在法律维权方面,53件案件中,36件案件当事人家长均认为校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没有起诉侵权人,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才追加侵权人及相关监护人。这些案件家长在起诉前都和校方有过沟通,在校方表示要“负责任”的情况下,认为校方承担的是全部责任。“实际上,所有学校都统一投保了校方责任险。在开庭时,保险公司会派律师出庭应诉,家长对于出庭律师的答辩意见较大,成为案件审理的难点。”刘景文说。

同时,校方责任的厘定难以有统一标准。刘景文介绍,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,加之各种学校管理形态、学生年龄等存在较大差异。各类学校在发生校园侵权时的责任也不尽相同。在法庭上,学校多是以自己已经尽了管理义务进行抗辩。法官一般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认定学校监管责任。

那么学生在校园遭受了伤害,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呢?刘景文说,加害人和校方共同负责成为裁判主流。加害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的监护人责任。另一方面,教育机构也会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不当的责任。受害方往往将双方作为共同被告起诉,法院也会依据案件事实,合理分配双方责任比例。

对此,未审庭审判员何伟群开通微信公众号,定期通报校园暴力案例和处理方法,对于案件中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。何伟群介绍,校园伤害案件原因多样,在未成年人心态失衡过程中,老师与家庭的后续帮扶和慰藉至关重要。怀柔法院未审庭积极与老师沟通,共同制定帮扶“康复”计划,确保涉案未成年人案后学业快速步入正轨。